计划将 IP 伙伴关系用于远程拷贝时,有一些必须满足的特定站间链路需求。
如果使用 IP 伙伴关系,必须满足以下要求:
- 系统使用 TCP 端口 3260 和 3265 进行 IP 伙伴关系通信,因此需要打开这些端口。
- 对于 1 Gbps 链路,系统之间支持的最长往返时间为 80 毫秒 (ms)。
- 对于 10 Gbps 链路,系统之间支持的最长往返时间为 10 毫秒 (ms)。
- 25 Gbps 链路不能用于 IP 复制。
- IP 伙伴关系也可以支持数据压缩。 IP 伙伴关系中的两个系统都必须运行支持 IP 伙伴关系数据压缩的软件级别。 还必须在各个系统上安装压缩加速器。 有关更多信息,请参阅配置 IP 伙伴关系。
- 站点间脉动信号流量为每条链路每秒 1 兆位 (Mbps)。
- 站点间链路的最小带宽需求为 10 Mbps。 但是,此需求会根据您选择执行的主机 I/O 量而相应增大。 主机 I/O 的扩展 介绍了主机 I/O 的扩展。
Figure 1. 主机 I/O 的扩展
以下公式说明了往返时间 <5 ms 并且具有无错链路的两个系统之间所需的近似最小带宽:
Minimum intersite link bandwidth in Mbps > Maximum(Minimum Link Bandwidth of 10Mbps ,
Required Background Copy in Mbps + Maximum Host I/O in Mbps + 1 Mbps heartbeat
traffic)
等待时间和错误的增加会导致更高的最小带宽需求。